國內航線多家航空公司上調或恢復燃油附加費
上海機場接送 自2018年10月5日(出票日期)起,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800公里(含)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,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費。
祥鵬航空、奧凱航空等公司宣布,自2018年10月5日零點(出票日期)起,800公里(含)以下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由10元/人上漲至20元/人,800公里以上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由每位旅客10元/人上漲至30元/人。兒童、軍警殘均為10元/人;嬰兒繼續免收。
據攜程機票相關負責人表示,航空公司在通知中已注明,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,換開客票時,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。這意味著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國內航線客票,如果要變更至10月5日(含)以后,不用按新標準補交燃油附加費。
自2018年6月5日,國航、東航、海航、上海航空、春秋航空、深圳航空、西部航空、奧凱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恢復收取已取消3年的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,收取標準為10元/人。